BCT連續七年獲香港中小型企業總商會頒發「中小企業最佳拍檔獎」,再次肯定了BCT無論在產品創新、客戶服務及專業表現,均細心聆聽客戶的需要。我們深明中小企為香港經濟貢獻良多,亦理解他們需要將資源集中於本身業務,故因應其需要,全力協助僱主履行強積金責任,減輕其行政負擔。同時,BCT持續加強電子平台,例如提供電腦軟件支援、電子化供款服務,以電郵、短訊發放供款提示等等,協助中小企靈活方便處理強積金事宜。
展望未來,我們將繼續與客戶「心連心 肩並肩」,擔任其最佳拍檔。
BCT連續七年獲香港中小型企業總商會頒發「中小企業最佳拍檔獎」,再次肯定了BCT無論在產品創新、客戶服務及專業表現,均細心聆聽客戶的需要。我們深明中小企為香港經濟貢獻良多,亦理解他們需要將資源集中於本身業務,故因應其需要,全力協助僱主履行強積金責任,減輕其行政負擔。同時,BCT持續加強電子平台,例如提供電腦軟件支援、電子化供款服務,以電郵、短訊發放供款提示等等,協助中小企靈活方便處理強積金事宜。
展望未來,我們將繼續與客戶「心連心 肩並肩」,擔任其最佳拍檔。
指「預設投資策略」所採用的兩個成份基金的其中一個。這是一個環球分散的混合資產基金,其淨資產值約20%投資於較高風險資產(例如環球股票),其餘則投資於較低風險資產(例如環球債券)。
根據強積金法例,指年齡介乎18至65歲,並按僱傭合約連續受僱不少於60日的全職及兼職僱員。
累算權益總額若不超過5,000港元,成員可於下列情況下申請提取該項結餘:
年滿65歲或提早於60歲退休的計劃成員,可選擇以分期形式提取強積金,亦可選擇一筆過提取全部強積金,或者將整筆強積金保留在計劃內繼續滾存。
假若成員選擇分期提取強積金,他可因應個人需要,於不同時間申請分期提取強積金,而每次提取的金額及提取次數均不限。
累算權益在註冊強積金計劃之間的轉移。即:
載列每名僱員有關入息和供款額(強制性及自願性,如有)的結算書,僱主須於每個供款期把結算書連同有關供款一併向受託人遞交。
成員於終止受僱時無權提出申索的權益,僅適用於僱主為其僱員作出的自願性供款。
成員終止就業並永久性地離開香港。成員只可用此理據作出一次申索,以提取強積金累算權益。
核准受託人向登記成員所發出的證明文件,證明成員已參加某一註冊強積金計劃。
組成註冊強積金計劃的投資基金,或組成強積金計劃一部份的基金,並須符合監管規定。
僱主及 / 或僱員可於強制性供款以外作出額外供款。自願性供款與強制性供款的分別在於:
指年齡介乎18至65歲,有關入息並非以僱員的身份所得,而是源自在香港生產(全部或部份)貨品或提供服務,或源自在香港從事向本港或香港以外地區提供貨品或服務的人士。換言之,自僱人士為獨資經營者或合夥生意的合夥人,而不是以僱員身份受僱於其他人。
為從事飲食業及建造業人士而設的註冊強積金計劃。
成員提早提取強積金累算權益的准許理據之一。完全喪失行為能力必須由註冊醫生證明,指該成員永遠不適合執行現時或最後執任的工作。
強積金註冊成員(僱主、僱員、自僱人士、臨時僱員及個人帳戶成員)登入網頁及使用互動電話系統查詢其戶口資料的私人密碼。
在強積金計劃下,現正受僱或自僱的成員作出強制性供款及自願性供款(如有)的帳戶。
為他人(受益人)以信託形式持有資產的人士(或公司)。在強積金制度下,所有強積金計劃均須由積金局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核准的「核准受託人」處理行政事宜、管理及持有。
收取成員從另一受託人轉入累算權益的核准受託人。
積金局就延遲支付供款向僱主徵收的罰款(尚欠僱主和僱員強制性供款額的5%)。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應向僱員或其他應得人士支付的款項。根據強積金法例,僱主供款部份的強積金累算權益可用作抵銷長期服務金。
指於供款日尚未支付的強制性供款。拖欠供款人須支付尚欠的供款,若積金局已向拖欠供款人發出有關付款通知書,拖欠供款人或須支付供款附加費及罰款。
僱主須於就有關期間作出供款後的七個工作日內,向每名僱員發出供款記錄;參加行業計劃的臨時僱員則除外(如僱主須於向該等僱員支付有關入息後的下一個工作日或之前作出供款)。
供款記錄載列僱員的有關入息、供款額(強制性和自願性)、在該月份內扣除僱員的強制性供款及向受託人支付供款的日期等資料。
指僱主向僱員支付有關入息的每段期間。例如:若僱主根據僱傭合約按月支付薪金,供款期則為一個曆月。
僱主須為其僱員作出強積金供款的供款限期。
說明在特定時期內,就有關基金每供款1,000港元成員所須承擔的費用和收費額。持續成本列表將根據前一個財政年度的基金開支比率每年作出更新,為作比較之用,持續成本列表假設年度投資回報率為5%。
強積金計劃的保管人負責保管計劃的資產及進行投資交易的結算。
累算權益須一直保存至計劃成員年屆65歲退休年齡,或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規例》所列明提早提取累算權益的要求。
之前為他人(或受益人)以信託形式持有資產的人士(或公司)。
訂明儲蓄利率是根據本港三家發鈔銀行就120,000港元的港元儲蓄存款的平均利率計算,作為釐定強積金計劃受託人可否在某一月份就保本基金收取費用的準則。
根據法例,當該月份的基金回報高於由積金局刊發的訂明儲蓄利率時,受託人方可自保本基金扣除行政開支(賠償基金徵費除外)。
指「預設投資策略」所採用的兩個成份基金的其中一個。這是一個環球分散的混合資產基金,其淨資產值約60%投資於較高風險資產(例如環球股票),其餘則投資於較低風險資產(例如環球債券)。
以成員名義於強積金計劃內持有個別帳戶(供款帳戶除外),用以個人帳戶成員以往受僱或自僱的累算權益。
個人帳戶的持有人。
投資於強積金計劃成分基金的投資基金,而該強積金計劃須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規例》及《強積金投資基金守則》所載的要求獲積金局批准。
65歲。
成員於某一時間在計劃內所得的權益,以成員和其僱主所作的供款,連同供款所產生的任何投資回報(利潤或虧損)合併計算。
向註冊計劃所作的法定供款,而供款額乃按個別人士有關入息的某一百分比計算。根據現行法例,僱主和僱員均須向註冊計劃作出最低為有關入息5%的供款,有關入息包括工資、薪金、假期津貼、費用、佣金、花紅、約滿酬金、房屋津貼、其他房屋利益、 補貼或津貼。自僱人士亦須按其有關入息的5%作出供款。
強積金計劃的法定成份基金,其投資目標旨在為成員提供相等於或高於港元儲蓄利率的回報,以期盡量減低本金所承受的市場波動。
以百分比形式顯示的數據,用以計算在特定財政期間投資於某一基金的開支總額。
沽出投資基金單位。
積金局所發出的文件,僱主在參加強積金註冊計劃後由核准受託人代為寄發。僱主須於辦事處展示該證明書。
購入投資基金單位。
強積金制度的法定監管機構。積金局專責規管和監察公積金計劃的運作。
某個成份基金的累算結餘轉移至同一計劃內的另一個成份基金。
經證監會認可,載列有關計劃最新及準確資料的銷售文件。
強積金計劃受託人在以下兩個日期之中的較遲者之後的30日內,向申請人發出參與通知,以表示接納其申請成為註冊計劃成員或申請參與註冊計劃:
參與通知列明:
年齡介乎60至64歲的計劃成員可作出法定聲明,表明永久終止就業,以提取由強制性供款累算的權益。
為一般僱員、自僱人士和個人帳戶成員而設的註冊計劃。
由其他退休計劃轉入的累算權益(一筆過金額)。
現成及設有收費管控的投資方案,主要為沒有時間或不善管理強積金投資的計劃成員而設。預設投資策略採用「核心累積基金」及「65歲後基金」兩個成份基金進行投資,並隨着成員接近退休年齡而自動降低投資風險。若計劃成員認為預設投資策略符合個人需要,亦可主動選擇。
按訂立僱傭合約以僱用另一人作為其僱員的人士。
僱主須根據《僱傭條例》向僱員支付的法定款項。根據強積金法例,僱主供款部份的強積金累算權益可用作抵銷遣散費。
為僱主及其集團公司旗下僱員度身訂造的計劃。
如你患有相當可能令你的預期壽命減至12個月或以下的任何疾病,你可提早提取權益。你必須提供由註冊醫生或註冊中醫發出的醫學證明書,述明該醫生或中醫認為你患有末期疾病。
根據強積金法例,任何於飲食業或建造業按日受僱或受僱少於60日固定期限的僱員。
根據《職業退休計劃條例》成立的自願性退休計劃。職業退休計劃由僱主設立,作為僱員福利計劃的一部份。
就強積金而言,歸屬指僱員或自僱人士具法律權力擁有強制性供款和自願性供款。根據強積金法例,所有強制性供款及從其所得的任何收入和收益均即時全數歸屬予僱員。然而,僱主可申請以僱主供款部份及從其所得的收益以抵銷向僱員支付的長期服務金 / 遣散費。
核准受託人將成員的累算權益轉往另一受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