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稅務(修訂)(第2號)條例》(《修訂條例》)下有關強積金計劃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就稅務事宜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自動交換資料)的安排將於2020年1月1日生效,因此所有於2020年1月1日當天或之後的強積金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的新開戶申請人必須提交自我證明以申報其稅務居民身分,否則開戶程序將無法完成。
BCT作為申報財務機構之一,將按條例要求遵守自動交換資料框架下要求的盡職審查及申報責任,收集計劃成員的稅務居民身分資料,以便香港稅務局可與自動交換資料夥伴的稅務管轄區交換資料。
《2019年稅務(修訂)(第2號)條例》(《修訂條例》)下有關強積金計劃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就稅務事宜自動交換財務帳戶資料」(自動交換資料)的安排將於2020年1月1日生效,因此所有於2020年1月1日當天或之後的強積金及職業退休註冊計劃的新開戶申請人必須提交自我證明以申報其稅務居民身分,否則開戶程序將無法完成。
BCT作為申報財務機構之一,將按條例要求遵守自動交換資料框架下要求的盡職審查及申報責任,收集計劃成員的稅務居民身分資料,以便香港稅務局可與自動交換資料夥伴的稅務管轄區交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