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投資計劃
我們提供兩個不同的強積金計劃:「BCT積金之選」 (集成信託計劃) 及 「BCT (強積金) 行業計劃」(行業計劃),照顧香港不同僱員的需要。
我們的集成信託計劃的對象為一般就業人口,行業計劃則專為飲食及建造業人士而設。我們致力成為首選服務機構,更以嚴謹的準則及成員的利益為依歸,選擇了7名獨立的環球投資經理管理兩個強積金計劃下的強積金成份基金。
* 統稱為預設投資策略基金
基金管理費
成份基金名稱 | 基金管理費1 (按每年資產淨值的百分比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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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基金 | |
BCT(行業)中國及香港股票基金 | 1.52%上限 |
BCT(行業)亞洲股票基金 | 1.60%上限 |
BCT(行業)環球股票基金 | 1.585%上限 |
混合資產基金 | |
BCT(行業)E70混合資產基金 | 1.53%上限 |
BCT(行業)E50混合資產基金 | 1.53%上限 |
BCT(行業)E30混合資產基金 | 1.53%上限 |
BCT (行業) 靈活混合資產基金 | 1.52%上限 |
BCT(行業)核心累積基金* | 0.75% |
BCT(行業)65 歲後基金* | 0.75% |
債券/貨幣市場基金 | |
BCT(行業)人民幣債券基金 | 1.175% |
BCT(行業)環球債券基金 | 1.45%上限 |
BCT(行業)強積金保守基金 | 0.88% |
1 「基金管理費」指計劃受託人、管理人、保管人、保薦人及投資經理就有關成分基金所提供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包括受託人、行政及保管人費用、保薦人費用及投資管理費用。金額一般按基金資產淨值的某一百分比計算。就核心累積基金及65歲後基金而言,須付予上述人士或其獲授權代表的基金管理費只可以(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所列的若干例外情況除外)按該預設投資策略基金的資產淨值的百分比計算。這些基金管理費亦須受相等於該預設投資策略基金每年資產淨值的0.75%的法定每日上限所規限;此上限涵蓋該預設投資策略基金及其相關基金的基金管理費。